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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板砖横飞】--清理“特权车”必须“一刀切”

发表于2009-08-29
湖南省取消车辆特权号牌,“湘O”车辆一律按普通民用车辆实行交通管理。(3月1日新华网)

    “特权车”除了公开的“免费”外,与其衍生的行车特权已经成为扰乱交通秩序、增加拥堵的一个重要因素——这是人民网记者经过对京城两天的实地观察,早在2006年8月8日在人民网上发表的一篇社会调查中得出的结论。

    那么,“特权车”除了真正因为特殊工作的需要必须保留的军车、公安机关制式警车等几种车辆外,还有哪些?这就是那些老百姓都知晓的公务车辆,特别是政界要员的“坐骑”。一位给领导开车的司机甚至说,开特权车你就是要横一点,不然交警以为你是假冒的!于是,开车要横,闯红灯要猛,已经成了“特权车”的一大特色。

    这样的“特权车”不取消怎么得了!

    然而,取消“特权车”何其难!一者,“特权车”司机不乐意,往日一向“横”惯了,乍一下成了普通车,思想上扭不过弯来;二者,“特权车”主人不乐意,不久前“交警查县委书记座驾遭围殴”的事件,就是明证;三者,“特权车”的管理者——交警不乐意:“一眼就能知道对方的身份,能给我们省掉多少麻烦啊。”

    但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取消“特权车”势在必行。如何“行”?除了领导干部必须严格管好“身边人”(当然包括司机),“身边人”也要自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外,更重要的是要从规章制度上抹去“特权车”的特权痕迹。首先,要敢于像湖南那样,按照规定“一刀切”,依法缴费应收不免,决不让“特权车”明目张胆“横”着走;其次,执法者要挺起腰杆,即使暂时无法扣住违章的“特权车”,也要及时将其在媒体上曝光,狠刹其“威风”;再次,相关部门要限制和管好一些人手中的权力,不给“权大于法”、“以言代法”有生存的土壤,对违规者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而且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发表于2009-10-03
发表于200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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