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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温总理:政府4大措施解决住房难

发表于2010-03-02

概括起来是四个方面:第一,增加保障性用房。我们原来制定了一个规划,2009年到2011年,用三年的时间想把保障性用房建成750万套,现在看来,我们能够超额完成这个任务。2009年,我们已经完成了200万套。今年我们将完成300多万套。

与此同时,我们还要加快建设廉租房和普通租赁房,因为大家知道,住有其居,并不一定都能做到住有其屋,我们这个屋是指自己的房屋。因此,还有相当一部分人要住公用的租赁房,还有相当一部分低收入者,包括农民工要租用廉租房。

我们还要对棚户区进行改造,去年棚户区改造大约完成了130万套,今年棚户区改造我们要完成200万套。

我可以跟大家讲一些实例。过去我在大同云冈石窟,隔河向远处山上望去,一片棚户区,矿工有的几代人就住在那低矮的、破旧的房子里。但是去年我到大同的时候,他们已经建成了500万平方米的新房。可以说,居民楼林立了,人民的生活条件、居住条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知道,在矿区、矿区发展的城市、林区、垦区,还有相当多的人居住在棚户区,有的房子还是抗战时期的房子。所有这些都是政府的责任,也就是说我们这次解决房屋问题,首先要增加供给。

第二,我们要鼓励和支持人们购买自住房和改善性用房。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由于我们的国情,我们把重点应该放在低价位和小套型。现在有些大城市已经成片地建设了这样的房子供给群众来选用,当然这主要靠市场,但政府的责任主要是在土地以及金融和财税上给予支持。

第三,要抑制投机性和投资性的住房,主要是采取经济和法律手段。

第四,要管好市场。政府有责任管好房地产市场,就是依法对那些圈地不用、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发表于201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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