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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山东省直机关试点3公里内外出用公务自行车

发表于2011-06-20
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日前向24家省直单位免费发放100辆公务自行车。按照规定,省直单位工作人员在3公里内的外出公务活动,原则上使用公务自行车出行。

据介绍,领到公务自行车的24家省直单位,最多的单位领到6辆,最少的只领到3辆,也有单位没有领到。

为规范省直单位公务自行车的管理和使用,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制定了公务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省直机关的公务自行车归省直机关事务局所有,免费发放给各单位,作为工作人员近距离外出活动的交通工具,禁止公车私用。同时规定,单位要制定公务自行车使用细则,确定专门位置存放,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修保养。公务自行车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所在单位负责维修或赔偿,相关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发表于2011-06-20
在对公车进行清理和改革的大背景下,公务自行车的推出备受关注

别让探索流于形式

机关单位推行公务自行车并不是新鲜事物,但在全国对公务用车进行清理和改革的大背景下,山东在省直机关开展试点,公务自行车又重新回到机关大院,不少人认为,这是一次有益的探索,但也有人怀疑会流于形式。

山东省粮食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张洪敏说,试点推行公务自行车不在于车辆的多少,主要是具有一种倡导和示范意义,对于很多平时习惯了坐车出门办公的公务人员,需要一定的时间来适应。此外,公务自行车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送一些机密文件之类的公务活动就不可能使用。

“很多时候外出办事,不可能完全依赖单位派车,特别是近距离的公务活动,单位有些同志已开始使用这次接收的3辆公务自行车。”共青团山东省委机关服务中心主任柳建华说,尽管使用的频率还不是太高,但至少说明大家开始认同和接受这种办公出行方式。

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副主任董奕斌坦言,由于是首批试点,到底操作可行性怎样,最后的示范效果如何,现在尚不清楚,但本意和初衷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倡导低碳出行、绿色办公。

发表于2011-06-20
一些人士表示,公车消费与公款吃喝、公款出国一起广受社会诟病,推行公务自行车对于减少公务车辆经费支出,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实现节能减排以及增强公务员体质等都能起到积极作用。

“关键看这种方式能否长期坚持下去,我担心用不了多长时间,这些自行车就是某些机关人员买菜用或是放在单位生锈了。”在济南一家事业单位上班的张斌说。

董奕斌表示,所有的自行车上都印有“省直公务自行车”的字样,就是为了方便群众监督。同时事务管理局将会定期对公务自行车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如果发现使用效果不好或管理不善,将收回自行车。

尽管如此,在一些人看来,3公里内办公本来就不必动用公车,专门为短距离内办公配公务自行车,其意义也相当有限。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马广海说,这些质疑和担忧都有道理,但推行公务自行车改革所释放出来的细节化的节约、节能、环保、亲民等良好理念,还是值得提倡和发扬的。

正如一些网民所言,当公务员骑乘公务自行车出门办事成共识,当类似行为经过点滴积累成为自觉意识,政府机关推行的公务自行车就不再会是人们担忧的昙花一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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