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建行被指与开发商合伙诈骗 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

发表于2013-03-19

房山区窦店镇于庄村沁馥家园13号楼,全楼40余业主购房七八年,至今仍无法办理房产证。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房山分局官网称,开发商未经批准占地建设住宅楼。让业主们疑惑的是,既然开发商未经批准占地盖楼,他们购房为何还能办理银行贷款,“开发商和银行合起伙来骗我们”。

入住多年拿不到房产证

业主陈先生说,购房时开发商表示该楼盘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书面承诺720天办下房产证的。沁馥家园13号共有40余户,2003年建成后陆续入住,2005至2007年底入住者居多,至今没有一家拿到房产证。

北京市住建委官网通报,沁馥家园13号商住楼因无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房山分局官网显示,开发商未经批准占地建设住宅楼。

“未经批准占地盖楼,为何还能抵押贷款?”多名业主称,购房能从银行办理住房贷款,这也让他们当初并未怀疑开发商。

业主们手中的房贷合同显示,贷款方为建行房山支行,保证人则为开发商。

“预售五证,一个没有”

13号楼的15户业主,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办理房产证,以及支付违约金。

判决书显示,开发商在庭审中表示,13号楼因房屋手续不全和政策调整,不具备办证条件,由于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同意支付违约金。

法院以合同中没有关于违约金约定,及缺少法律依据为由,驳回诉讼请求。

代理律师吴子君称,开发商提供的证据显示,13号楼属于房山区危房改造管理办公室2003年6月批复的一个“危改项目”,但批复中要求建设用地手续齐备后,方可开工建设,“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的 五证 ,开发商一个都没有”。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