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山东建设领域处罚规定将实施 一房多卖可能被追究刑责
- 发表于2013-12-31
- 发表于2013-12-31
一般情节为,单位成立30日以上1年以下或未设立账户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发表于2013-12-31
一房多卖最少罚两万 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 发表于2013-12-31
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过罚不相当”
- 发表于2013-12-31
“同案不同罚”等问题,根据《行政处罚法》
- 发表于2013-12-31
根据处罚基准条例
- 发表于2013-12-31
在城市规划区内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
- 发表于2013-12-31
《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 发表于2013-12-31
由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 发表于2013-12-31
结合我省实际
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为一般、较重、严重3种情况。